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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期结算利率
5.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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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期间5年,1年后无退保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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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方式
一次性领取(投资金额+收益)
最低保证收益率: 2.50% 犹豫期:20天
收益规则:
T日投保,T+1日开始计息,T+2日可查询收益 T日退保,T日无收益,T+2工作日审核,审核后T+3工作日到账
投资人条件:1. 年龄: 18到59周岁;2. 身份: 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; 3.风险承受能力“保守型”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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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日
2025-04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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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起始日
* 本产品历史年化收益仅为过往情况,不代表未来收益情况(过往利率查看)
平安财富宝2号两全保险(万能型)
- 项目优势:
- • 大品牌:知名保险公司品牌平安人寿全网首发
- • 历史年化结算利率:6.5%(本产品历史年化收益仅为过往情况,不代表未来收益情况)
- • 有最低保证收益:最低年化保证利率2.5%
- • 灵活用:次日起息,周末不浪费,急用钱时可申请退保
平安财富宝2号是一款万能型5年期寿险,由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。投保万能险项目,除像传统寿险一样具有保障功能外,其保单账户价值还可与万能险账户的投资业绩关联起来。投保人在获得最低保证收益的前提下,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。
【重要提示】:平安财富宝2号两全保险(万能型)为万能保险,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。
产品名称 | 平安财富宝2号两全保险(万能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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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备文件编号 | 平保寿发[2015]470号 |
产品类型 | 万能险 |
投保起点金额 | 投保起点金额为1000元,超出部分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|
历史年化结算利率 | 6.5%(本产品历史年化收益仅为过往情况,不代表未来收益情况) |
最低年化保证利率 | 2.5% |
收益起算日 | T(投保日)+1天 |
保险期间 | 5年 |
收益方式 | 一次性返还(投保金额+收益) |
投资方向 | 投资标的包括债券、存款、基金、股票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工具 |
投保年龄 | 年龄在18周岁至59周岁之间(以成功提交保单申请之日为计算时间点) |
支持证件 |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|
单人单日最高投保限额 | 19.9万元 |
犹豫期 | 20天 |
初始费用 | 初始费为0 |
保单管理费 | 不收取保单管理费 |
风险保费 | 不收取风险保费 |
退保费用 | 犹豫期内退保无息退还全部保费,犹豫期后退保,第一个保单年度内,需按退保时保单账户价值的3%收取退保费用,第二个保单年度及以后不再收取退保费用 |
保单现金价值 | 等于保单账户价值与退保费用之间的差额 |
保险生效时间 | 投保日次日零时 |
身故赔付 | 第一个保单年度内按身故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20%给付身故保险金,之后按身故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105%给付身故保险金。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。 |
销售区域 | 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重庆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|
利益演示
展开
被保险人35岁时为自己投保本合同,一次性支付保险费10万元,这笔金额全额进入被保险人名下的保单账户。产品初始费用为0,无保单管理费及风险保费。
被保险人的主要保单年度的保险利益测算见下表所示:

注:
- 1.该利益演示是基于本公司精算及其他假设,不代表本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,也不代表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。平安财富宝2号两全保险(万能型)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,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、高档利益演示水平。
- 2.各保单年度除趸交保险费、初始费用、进入万能保单账户的价值外,其他均为保单年度末数值。退保费用仅在第一个保单年度内收取(为退保时保单账户价值的3%)。
- 3.上表中的现金价值(退保金)会随着进入万能保单账户的价值和结算利率不同而不同。
- 4.本产品不收取初始费用,也无保单管理费和风险保费。
- 5.本页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,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。
重要告知
1.本产品保障期间为5年,自您投保成功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;
2.请确认您已阅读保险条款、产品说明书、投保提示书并特别就条款中有关保险公司责任免除和投保人、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;确认接受条款的全部内容并了解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;
3.请您仔细确认您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;
4.投保成功后请及时登录陆金所网站—我的投资—投资详情页或站内信查收电子保单和确认回访内容,电子保单的签收将影响犹豫期的起算日;
5.本产品合同订立的形式为电子保险单;
6.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,有20天的犹豫期。在此期间如果您认为本产品与您的需求不相符,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,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;
7.如您的退保金额大于或等于1万元,为了保障资金安全,需要在陆金所提交退保申请的流程中,同时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、身份证正面照片和身份证背面照片。退保金额以退保流程页面显示的“实际退保金额”为准。
8.如实告知:
订立本主险合同时,保险公司会向您说明本主险合同的内容。对本主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,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书、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,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,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,该条款不产生效力。
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,您应当如实告知。
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,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。
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,并不退还保险费。
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,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,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,但会退还保险费。
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,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;发生保险事故的,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
上述合同解除权,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,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。自本主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,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;发生保险事故的,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
9.身故保险金理赔申请:
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,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:
(1)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;
(2)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、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;
(3)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、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。
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,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。
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,保险公司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。
关于平安人寿
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,是中国平安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重要成员。目前,平安人寿在国内共设有41家分公司,超过2800个营业网点,拥有60余万名寿险销售人员,服务网络遍布全国。除了传统的柜面服务外,平安人寿还搭建了电话、网络、手机WAP、手机APP、移动柜面等多种服务渠道,为客户提供简单、便捷、高效的金融服务体验。 秉承“专业 让生活更简单”的品牌理念,平安人寿搭建了个险、银保、电销三大销售渠道,产品体系清晰完整,涵盖了寿险领域内的普通、分红、万能及投连等各种保险产品,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保障与理财服务,与客户充分分享中国平安“一个客户、一个帐户、多个产品、一站式服务”的综合金融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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